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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了結外遇 難甩男方恐嚇 中央社分享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亦偉台北9日電)一名女律師與當事人婚外情,女方打算分手卻遭男方恐嚇,沒想到男子遭收押後,在看守所繼續寄恐嚇信給女方。

士林地檢署今天再依恐嚇罪起訴男子。 根據士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余姓男子民國99年因犯罪結識一名已婚女律師,兩人互生情愫後發生關係。女律師

後來與先生離婚,但離婚時丈夫並不知妻子有外遇。 女律師與余男交往期間,聘他到律師事務所工作,後來女方有意分手,並向余男追討新台幣110萬元借款

不成,兩人鬧翻,余男寫信給女方前夫透露姦情,前夫怒告妨害家庭。法院去年9月判余男與女方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余男後來常到女方小孩的幼稚園、

公司堵人、恫嚇,還多次寄發恐嚇簡訊、電郵,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法院裁准羈押,去年12月送入台北看守所。 沒想到余男在押期間,又於看守所內寄發

「我真的會一輩子出現在妳的生活,揮之不去」、「真不知道,再見面時,會發生什麼事」等恐嚇信件給女方,今天再遭士檢起訴。1020809 【加入MSN 新聞

粉絲團】 內容來源 : 中央社 更新日期 : 2013/8/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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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妻就醫發現懷孕… 爸爸不是他 -字 +字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25日 上午2:59

陳姓男子陪妻子就醫診斷子宮頸

癌,經超音波照射,意外發現妻子懷孕;陳一點都不高興,因他已許久沒和妻行房,懷疑妻子的陳姓男同事讓他戴綠帽子,控告妻子與外遇對象妨害家庭。 台

北地檢署調查時,陳妻坦承婚外情導致懷孕,但堅稱偷情對象不是陳姓男同事;至於讓她懷孕的人是誰,她不便透露,也拒驗DNA。檢方認為陳妻通姦懷

孕,昨天將她起訴,但沒證據證明陳妻是和陳姓男同事有染,予不起訴。據了解,陳妻已將小孩生下,目前尚未與丈夫離婚。 據了解,陳妻向檢方供稱,她與

老公感情早已生變;她知道自己對不起老公,願意賠償金錢做為精神上彌補,但被老公拒絕。 據調查,去年三月間,陳妻腹部異常疼痛,由丈夫陪同至台安醫

院就醫檢查。醫生進行斷層掃描時,發現陳妻罹患子宮頸癌,且已經懷孕多月,建議陳妻及早治療。 陳姓男子聽聞醫生解說後,自認長期未與妻子親熱,不可

能讓妻子懷孕,經檢查妻子電子郵件發現,妻子和陳姓男同事有曖昧信件往來,甚至曾寫電郵給妻子說「想把妳抱起來轉一個圈,思念妳的吻。」研判對方就

是妻子的外遇對象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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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調查:淫夫獵嫩妹「心太軟」妻撤告

10年饒2428偷腥夫 掀通姦除罪爭議 2013年07月18日 更多專欄文章 網路人氣美女史姍妮認為,廢除通姦罪會助長男性偷腥。資料照片 【法庭中心╱綜合報

導】文化部長龍應台4月間一席「通姦罪落伍,讓我抬不起頭」談話,引爆通姦罪存廢與否論戰,日前有法官審理通姦案時,見元配原諒、撤告偷腥老公,卻

緊咬小三不放,也忍不住怒批外遇男才最應受苛責,感嘆「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判決中還質疑通姦罪存在的必要性,再度掀起通姦除罪化爭議。 判決指出,

陳姓男子(35歲)明明已婚,卻猛追小他9歲的梁姓女同事,女同事陷入愛河後,兩人8度通姦,前年9月遭陳妻發現姦情提告,兩人遭起訴,陳妻也與陳男離婚。

但士林地院開庭時,陳男前妻對前夫撤告卻緊咬梁女,法官蔡志宏感嘆:「社會歷練豐富的陳男,主動追求涉世未深的梁女,才該負最大責任,卻獲妻原諒逃

過刑責,可見通姦罪表面中性立法,卻對女性不公。」法官直指,通姦罪對彌補婚姻裂痕有限,且社會普遍容忍男性婚外情,造成女性較易被判刑的不公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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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丈夫調妻子通聯 

偷裝機車衛星定位判離 分享 吳守文/台中報導 家住台中市32歲莊姓女子,指控丈夫疑心病重長期懷疑她外遇,除了違法調閱電話通聯外,還在自己的機車上

安裝衛星定位器監控行程,更讓她無法忍受丈夫不准她裝避孕器,導致她墮胎10多次;謝男反控是莊女外遇致婚姻破裂,執意不離婚,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離

婚。 謝男與妻子兩人青梅竹馬,在未成年時即奉子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婚後爭吵不斷,莊女指控丈夫疑心病重,只要未按時報告行蹤或手機不通,就

會向警局謊報她是失蹤人口,還私自在她機車上裝設衛星定位,以「偏差」方式行房、逼迫她就範,還不能裝避孕器,害她人工流產10多次。 莊女還指,在

7、8年前曾遭魏姓男子性侵,丈夫向對方求償90萬元,她因不堪丈夫和其家人言語、精神暴力,在民國93年時曾搬回娘家住。 謝男則反駁,因為妻子有外遇紀

錄,又經常深夜在外與異性友人共處,直到去年2月妻子提出要離婚,他才會開始注意她的行蹤;他並未不准妻子裝避孕器,且僅同意她去人工流產2次。謝男

認為兩人婚姻出現破綻,是妻子外遇,他是背叛的一方,因而執意不離婚,認為即使要提離婚,也應該由他提出。 一審判決兩人離婚,但駁回莊女請求30萬元

賠償金;謝男不服再上訴,當時處理的員警也到場作證,指莊女為通姦、並非強姦,雙方簽訂和解書了事。法官認為,謝男在妻子外遇後,持續以跟蹤、騷擾

等方式相逼,兩人婚姻已無回復希望,判決兩人離婚。 【加入MSN 新聞粉絲團】 內容來源 : NOWnews 更新日期 : 2013/6/1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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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戶口露餡 偷情男女起訴 分享 中國時報【(張嘉文)】

已婚林姓男子和王姓女同事偷情生下一子,林將私生子登記在戶口內,其妻無意間發現名下竟有了孩子,追問下才知丈夫外遇,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王女本否

認和林有性關係,直到檢察官要驗DNA才承認,士林地檢署昨依妨害家庭罪,將林、王兩人起訴。 【加入MSN 新聞粉絲團】 內容來源 :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

期 : 2013/6/8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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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密謀外遇對策 忘記登出曝光 分享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廿六歲、台中市楊姓有夫之婦,與已婚的蕭姓外遇男在網路臉書沙盤推演、討論「防通姦被識破」妙招,沒想到百密有一疏,

忘記將電腦登出,給了廖姓丈夫完全蒐證機會,楊女、蕭男一審均被依妨害家庭罪判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他說他在維持家庭完整,而我是不要臉的女

人。」「因為我外遇,沒立場爭監護權,煩。」「我要承認我喜歡你,但打死不認上床?」「證據是要抓姦在床的意思嗎?」「就算有接吻、摟摟抱抱的照

片,只要沒有任何上床的證據,都是沒有。」「嗯,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 楊女與大她七歲的蕭男,兩人都已婚,互為對方的「小三」、「小

王」,發展婚外情關係約有一年,除了出遊、共度跨年夜外,還會不時以臉書發私訊聊天,蕭男還以「豐富法學知識」,教導楊女如何避免被丈夫抓到外遇證

據,只要「死不承認」走法律程序還有機會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 沒想到,百密一疏,廖男早就發現妻子異狀,暗中蒐證,楊女上網後忘記將臉書帳號登

出,讓其夫得以存下兩人的對話內容,雖無法「抓姦在床」,卻有兩人有姦淫關係的證據,控告二人妨害家庭。 楊女、蕭男在法院果然堅持沒有性行為,辯稱

廖男所提證據無法證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按一般經驗法則,兩人確有私通行為,均判處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楊女則對丈夫提妨害電腦使用罪告訴,但

因廖男明確提出他並不知道妻子的臉書帳號、密碼,是因對方使用後未將臉書帳號登出,因而他使用家中電腦只要點選臉書網站,就會自動連結到妻子的臉書

網頁,他才會看到兩人的私人對話內容,廖男因而獲不起訴處分。 破壞教訓報復 內容來源 :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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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婦不想分 索分手費吃官司 分享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已婚的陳姓婦人和已婚的張姓男子外遇,張男支付陳婦130萬元盼分手,但陳婦收錢後反悔,開口再要100萬元,遭判刑2年4

月。 彰化地檢署當初以恐嚇取財及妨害家庭罪起訴,但彰化地方法院認為陳婦雖涉妨害家庭,但僅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因此以恐嚇取財未遂及妨害家庭判刑。

檢方認為陳婦曾告訴張男「如拿不到錢,就要讓你店開不成」,已構成恐嚇取財既遂,提出上訴。 陳姓婦人因罹患憂鬱症及失眠,前往張姓夫妻開設的藥房買

藥,陳婦因時常找張男,兩人日久生情,發生不倫戀。 張男事後因對妻子感到內疚,又擔心陳婦的丈夫提告,於是向陳婦提分手,並匯款新台幣130萬元給陳

婦,兩人簽下分手契約協議分手。但陳婦事後反悔,開口說還要100萬元,不然就要對張妻說出婚外情。張男後來向妻子坦承外遇,張妻控告陳婦。1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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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妻兒棄妻兒不顧 夫欲離婚法官不准 分享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1日電)台東一對結婚40年夫妻,丈夫日前以妻子未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不過,妻子指丈夫外遇在先,法官因此駁回離婚之

訴。 程姓男子和鄭姓女子民國62年間結婚,婚後搬到高雄居住,兒女就讀國中時,程男忽然回到台東,從此很少回高雄,夫妻分居20幾年。 日前程男向台東

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程男告訴法官,婚後數年,他要求妻子一同回到台東照顧年邁體弱的父母親,但妻子不願意,還擅自拿他的證件,將價值新台幣400萬元

的漁船變賣95萬元。 程男表示,他和妻子分居超過20年,夫妻之情早已消磨殆盡、形同陌路,婚姻生活難以回復,造成這樣的結果,是因妻子而起,因此訴請

離婚。 鄭姓妻子向法官表示,婚後丈夫有外遇,丟棄她和兒女不管,因為生活陷入困境不得已才將漁船賣掉。這幾年她和兒女有空還是會回到台東探望公婆。

一對兒女也向法官表示,父親從未寄錢回家,他們半工半讀幫母親分擔家計。 法官審理後認為,程男擅自離家,丟棄妻兒不顧,妻子獨自扶養兒女,備極辛

苦,且不時回台東探望公婆,顯見妻子盡心維繫婚姻和家庭,沒有可歸責之處,因此駁回丈夫之訴。1020221不顧 夫欲離婚法官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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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想分手

 男偷拍性愛過程判賠84萬元 分享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一名已婚的彭姓男子,透過成人網站認識蘇姓人妻,雙方發生多次性行

為,之後蘇妻主動提分手,卻遭彭男偷拍兩人性愛過程,並寄發性愛影片給蘇妻的親友,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彭男必須賠償對方84萬元。 判決指出,彭姓男

子2008年在「交換伴侶」網站認識已婚的蘇姓人妻,因蘇妻想要抒發生活壓力,雙方在2010年發展成婚外情,並發生多次性關係,彭男為求方便,還在蘇妻住

家附近租屋,共築2人愛巢。 2011年4月間,蘇妻擔心外遇事情曝光,主動向彭男提分手,彭男不滿蘇妻有意疏遠而竊取對方的隨身碟,因而取得蘇妻與其丈夫

的電子郵件帳號及密碼,並藉故約出蘇妻再次發生性關係,然後偷拍2人的性愛過程。 彭男為報復蘇妻,冒用蘇妻丈夫的名義,以電子郵件方式,將2人性愛影

片及裸照等,寄發給蘇妻的胞姊及親友,甚至傳恐嚇簡訊給蘇妻說「妳玩了我1年,我絕不會心軟」,揚言將公開姦情,蘇妻憤而提告。 經法院審理後,依恐

嚇、偽造文書等罪嫌,判處彭男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72萬元,蘇妻與其丈夫再提出民事訴訟,法院認定彭男侵害蘇妻及其丈夫的人格權,判處必須賠償蘇妻

45萬元、蘇妻丈夫39萬元,總計賠償8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人妻外遇想分手 男偷拍性愛過程判賠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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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楷莉伴偷腥夫擠不出淚 顏冠得搬法器馭小三

2013年02月23日 薛楷莉(左)昨故作堅強牽起老公顏冠得的手,表示要捍衛婚姻。彭欣偉攝 【許晉榮╱台北報

導】前主播、購物專家薛楷莉與結婚近9年、任職東森新聞部副理顏冠得的婚姻關係,因男方前天坦承「婚外情」再掀波瀾,夫妻倆昨十指緊扣出面,大批媒

體蜂擁包圍,但獨缺自家電視台,顏冠得再為「出軌行為」道歉:「我承認因為婚外情,造成我家非常大的風暴及對楷莉的傷害。」還搬出法律來嚇阻「小

三」報復,而薛楷莉的淚似已流不出來,僅說:「路是我們要走的,我們會加油,謝謝大家。」 薛楷莉2002年因爆發「削凱子」事件揮別TVBS主播台,後轉

型為東森購物專家,2004年她嫁給追求她的同業顏冠得,2人育有4歲愛女,薛楷莉也為女兒離開購物台,不過他們的婚姻一路跌跌撞撞,2009年3月,顏冠得

曾傳家暴薛楷莉,雙方鬧上警局,但最終女方仍選擇原諒。 顏冠得(右)用力一抱薛楷莉,她一度手足無措。 稱收到恐嚇簡訊 近來夫妻倆因不斷收到恐嚇簡

訊,加上有關薛楷莉的爆料滿天飛,終逼得顏冠得招供婚外情恐致外遇小三的報復行動,只是外界很好奇「小三」身分?顏冠得語多保留說:「這部分容我保

留,她極盡要來破壞我的家庭,我已委請律師處理,接下來若對方再有任何不法行為,我都會訴諸法律,我也不會再示弱!」 他因「出軌」差點摧毀婚姻,表

示已求得薛楷莉及家人諒解,顏冠得昨沉痛說:「希望我個人的錯能就此打住,不要再浪費太多社會資源。」薛楷莉前天因老公偷腥情緒崩盤、淚水潰堤,昨

天她似已平復許多,儘管幾度哽咽又發抖,但淚水已流不出來,她還牽起老公的手,決定與他一起捍衛婚姻,有意把破碎的婚姻裂痕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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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醫師娘 另劈四星上將 CIA局長小四 收3萬封電子情書 2012年11月14日 傳言是佩崔斯小四的名媛凱利前天現身自家門口,顯然經過精心裝扮。美聯社 【簡

竹君╱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局長佩崔斯的婚外情持續延燒,外遇三角戀愈滾愈大,變成扯不清的多角關係。前天爆出「小三」恐嚇的「小四」是

性感醫師娘凱利,昨天媒體又踢爆,美軍駐阿富汗指揮官艾倫也鍾情凱利,和她有近3萬封電子郵件往來,而一名FBI幹員也為她傾倒,把自己上空照寄給她。

上周五,60歲的佩崔斯(David Petraeus)因不倫戀辭去美國中情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局長,外遇對象是他的傳記作者、40歲已婚的布蘿薇爾

(Paula Broadwell),她今年5月以電郵恐嚇她懷疑是小四的凱利(Jill Kelley),37歲的凱利向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求助,事件才

曝光。 多角戀關係圖 電郵「花不少時間」 凱利似乎有著致命吸引力,《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等昨踢爆,接替佩崔斯擔任駐阿富汗指揮官的58歲、

已婚四星上將艾倫(John Allen),也被查出和她有2萬到3萬封「可能不當」的電郵往來,媒體消遣他寫這麼多電郵「肯定花了不少時間」。 FBI本周日已將這

項調查結果通知國防部,國防部部長帕內塔(Leon Panetta)昨發表聲明,艾倫已接受調查,暫留任美國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駐阿富汗指揮官;稍後

白宮發出聲明,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已暫緩艾倫轉任美軍歐洲司令部指揮官和北約盟軍統帥的提名案。 FBI幹員寄上空照 至於正接受調查的FBI幹

員,是最早受凱利委託,調查小三布蘿薇爾恐嚇電郵的幹員,上級發現他曾寄出不只一張裸上半身的照片給她,對案件又異常執迷,夏天時將他調離此案,他

擔心FBI吃案,還狀告國會議員對FBI施壓,他目前正受FBI「專業責任辦公室」調查。 陸文斯基顧問相助 布蘿薇爾與凱利迄今都拒絕受訪,且都已分別僱請華

府知名律師;凱利還另聘白宮前實習生陸文斯基(Monica Lewinsky)的危機管理顧問史密斯(Judy Smith)。 《華郵》報導,凱利周日曾致電哥哥說:「我沒

做錯事,是受害者,但我還是覺得很難過。」佩崔斯則透過幕僚接受媒體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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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管嚴欲休妻 醫先外遇不准離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7日電)于姓男醫師以妻未體諒工作,嚴查行蹤侵害人格而訴請離婚,妻駁夫外遇污衊。台中地院以夫破壞婚姻的程度高於妻,判決

駁回。

台中地院今天判決指出,男醫師與妻子鄭姓女子在民國83年結婚,生育2兒1女。

男醫師指控妻子不理性體諒他的工作,要求他不得參加國外研討會,鉅細靡遺追查行程,未經同意開啟他的私人電子信箱,且對子女教養方式無法取得共識,

逾越一般能忍受程度、侵害隱私及人格尊嚴,造成他精神痛苦,無法與妻共同生活而訴請離婚。

鄭女則反駁,丈夫指控她不信任、不理性等行為並未拿出證據證實,且丈夫與中國大陸李姓女子往來密切,是因外遇要求離婚而污衊她,且電子信箱由夫妻兩

人共用,她並不是違法取得丈夫與李女往來書信證據。

鄭女指稱,她已容忍丈夫不忠實行為,盼丈夫以家庭及子女為重,回歸正常生活。男醫師則否認外遇,指稱僅與李女交往,並未有婚外情。

台中地院以男醫師與李女書信往來內容逾越朋友分際,兩人過從甚密,且男醫師訴請離婚,已欠缺維繫婚姻意願。縱使妻子嚴查行動是防止婚姻遭破壞,有可

憐憫之處。

台中地院以男醫師破壞婚姻的程度高於妻子,並且無法證明妻子對婚姻的破壞責任比較高,而判處駁回。全案仍可上訴。1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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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生子怕報復 庭期未到遭通緝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一名30歲的黃姓婦人,因與夫不睦而離家出走,並另交新歡而產下三個小孩,其夫得知她外遇生子後,憤而提告;黃女怕遭到其夫報復而不敢上法庭辯解,因

此遭到法院判刑而通緝,日前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卻在彰化縣花壇鄉查獲到黃女,並將全案依法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偵四隊隊賴豐哲表示,設藉雲林縣的30歲黃女,之前從事家庭代工工作,與簡姓丈夫結婚後生了二個小孩後,因夫妻感情不睦而離家出走,並另結交新男友而

再陸續生下了三個小孩,且三個小孩戶籍資料上登記生父皆為簡姓丈夫,直到簡姓丈夫因遷移戶口時,發現其名下多了三個小孩,才知道黃女外遇,簡男不甘

遭戴綠帽,而向司法機關提出妨害婚姻告訴,嗣因黃女前往地檢署開庭一次後,怕遭簡姓丈夫報復,故往後庭期均未到庭說明,而被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判處二個月徒刑並發佈通緝。

賴豐哲指出,警方因循線得知黃女與男友居住於彰化縣花壇鄉,遂前往查緝,於發現黃女並逮捕時,才發覺黃女已身懷六甲;因法律規定懷孕五個月之女子得

暫緩入監執行,故詢問黃女懷有幾個月身孕?黃女才告知警方,因為上醫院產檢會留下資料,害怕警方會循線查緝,故從懷孕至今,都不敢到醫院產檢,所以

正確的懷孕月份並不清楚,只知大約有七個月;警方於聽聞黃女怕因案被逮,而不關心嬰兒安危深感訝異,並勸導黃女於檢察署歸案後,應前往醫院產檢,以

維護嬰兒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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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原諒偷腥夫告小三 賠償金減半

TVBS – 2012年9月22日 下午12:54

小三介入別人家庭,法官判定只須負一半責任,錢也只要賠一半。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公車司機和乘客發生婚外情,乘客還傳「在殯儀館等妳」的簡訊恐嚇司機妻子,事後妻子原諒偷腥的丈夫,但控告小三妨害家庭和恐嚇,

請求民事賠償,法官審理後認為,公車司機和小三共同侵害妻子權益,小三也只須負一半責任,罕見的把獲賠金額26萬減半。

連續劇對白:「林麗芸,無論我跟建宏的婚姻會變得如何,我都不會讓你好過。」

連續劇中,小三橫刀奪愛成功,竟然還登門踏戶,辱罵丈夫前妻。連續劇對白:「劉安琪,妳搶走建宏,破壞我的婚姻,害我的小孩沒有爸爸,我都沒跟你

計較了,現在敢威脅我。」

類似情形,在現實生活中上演,元配事後向小三求償100萬元,最後法院竟只判賠13萬。告訴人陳太太:「我是針對這個人求償,不是針對這件事求償,最

後判賠13萬,說實在,我連請徵信社的錢都不夠。」

氣得甚至找徵信社跟監,家住台北市的陳姓男子,在前年9月和一名林姓女子發展出婚外情,2人愛的火熱,小三甚至還在2人交往1個月後,發了封「在殯儀

館等你」的恐嚇簡訊給元配,大老婆氣的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最後還是選擇原諒,對丈夫撤告,林姓女子最後被判刑8個月,得以易科罰金24萬元。

不滿婚姻差點破碎,元配還向小三提出民事賠償,法院最後認為陳妻可獲賠26萬元,但小三卻只需付13萬元。律師王志超:「2個共同侵權行為人,也就是

先生跟小三各為50%。」

最後判決,大老婆不服,小三也不滿這樣的結果,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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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徵信社|挽晴徵信社|

 

目睹「女上男下」妻怒踹門抓姦 小三、元配皆判刑

 

2012年08月21日18:06
 

 

新竹縣已婚吳姓男子(44歲)與陳姓女子(49歲)過從甚密,陳女還曾寫簡訊向吳妻(38歲)嗆聲,吳妻2010年8月找了蔡姓友人,到吳男、陳女出租套房抓姦,從門縫看到女上男下全身赤裸做愛的動作,吳妻怒不可抑與其他人踹門進房搜

吳妻控陳女妨害家庭,陳女反控吳妻及友人入侵住宅及毀損。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陳4月,得易科12萬元罰金,依入侵住宅及毀損判吳妻及友人各拘役50日,得易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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