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外遇 (1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外遇還將小三帶回家 

老婦砸死老伴 分享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暖暖今(20)天傳出一起悲劇,七旬老婦不滿丈夫長期外遇,昨天甚至將小三帶回家,兩

人先是激烈爭吵,小三離開後,老婦持椅子怒砸老伴,今天上午發現老伴斷氣後,主動向警方自首。 基隆市警第三分局表示,老婦向警方提到,兩人昨晚發生

衝突後,她拿木製椅子砸向丈夫,當時不覺有異,但今天上午發現丈夫遲遲沒醒來,才發現情況不對,發現老伴已經斷氣。 目前整起案件尚在偵訊當中,對於

老翁確切的死因,警方還要進一步調查;殺夫案發生後,警方也已經通知兩人的兒女前來處理後續事宜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與外遇網路談姦情 被夫告判刑 分享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已婚林姓女子在網路即時通,與楊姓男子談2人發生性關係的情節感受,被夫發現怒告。
台中高分院判林女3個月確定。 一審法官認為男女私通,不一定要「捉姦在床」,綜合間接證據,加上社會生活經驗法則也可認定,依通姦罪判處林女徒刑3個
月,得易科罰金;林女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今天判決指出,中市黃姓男子在與妻子林女共用電腦上,發現妻與某男於民國99年7月在網路即時通的對談內
容,2人相約在旅館見面,事後,2人再談述發生性關係時未戴保險套擔心會懷孕,還露骨談及過程中的情節與感受。 黃男在99年8月間向台中地檢署控告妻子
妨害婚姻,夫妻於99年11月離婚。 林女否認與人通姦,反駁因丈夫遊手好閒,不工作賺錢養家,也不離婚,她為脫離丈夫魔掌,與男網友串通,故意在網路談
情說愛,要讓丈夫以為她另結新歡,主動離婚。 林女並指稱,她雖與網友在即時通上約在旅館見面,但2人僅在附近百貨公司短暫見面,她就直接返回娘家。
不能片面以她在即時通內容有關精神外遇、網路性愛等文字,就作為她通姦的證據。 經檢方追查發現,林女案發當天所持用手機通話基地台位置確曾在某旅館
附近,與通話對象楊姓男子持用手機的通話基地台位置時、地相同。 再根據旅館入退房資料,當天下午有楊男平日所使用的自小客車進出紀錄,與即時通、手
機通話紀錄等時、地都相符。 法官認為林女與楊男在即時通的對話內容並非無聊對話,而是有通姦事實,一審判決用法並無不當,駁回林女上訴,維持原判。
011108 【加入MSN 新聞粉絲團】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外遇犯錯 友人:裴卓斯懊悔不已 分享 放大照片

(法新社華盛頓12日電) 美國前中央情報局局長裴卓斯(David Petraeus)前發言人鮑藍告訴法新社,裴卓斯對婚外情深感後悔。 外遇事件曝光,毀了裴卓斯

的軍旅和情報生涯,最後黯然請辭下台。 鮑藍(Steve Boylan)說:「裴卓斯怎麼想都感到懊悔,我不認為任何人想像得到這件事影響有多大,對他的家庭、

他自己,且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國家。」 鮑藍說:「他對自己糟糕的判斷力和缺乏紀律懊悔,糟糕到無法以言語形容。」1 【加入MSN 新聞粉絲團】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醫外遇反怪妻訴離

 敗訴定讞 2012年11月14日19:04 桃園醫院一名主任不滿同為醫師的妻子婚後強勢,不整理家務,在小孩面前辱罵他「下流」、「無恥」,

又不尊重公婆,雙方已6年沒有共床,訴請離婚。 但高院認為,雖然妻子曾口出惡言,那只是夫妻不和的情緒控制等問題,反而是徐10年前偷腥被抓到,因此

將名下房產過戶一半給妻,並簽協議承諾再犯,就每月付10萬元給妻,結果被妻託偵信社查出他另在淡水買屋,常和一女子相偕出入。 法官認定徐破壞原已脆

弱的婚姻,要負較大責任,不能請求離婚。案經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徐先前另被判違約要分20年、共賠付妻2400萬。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老公越南出差 妻竟當子女面前通姦 判賠50萬

記者陳韋璇/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林姓女子,竟然趁著丈夫被派到越南出差時,將外遇男友帶回家發生關係,完全不顧當時在客廳看電視3名子女的心情,丈夫發現後十分憤怒,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

這名林姓女子今年38歲,在小吃店工作,前年趁著丈夫出差,帶小男友回家甜蜜,完全不顧3名子女的感受,丈夫得知後震怒,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嘉義地方法院25日審結判離,並依3名子女意願,監護權歸父親,林女每月需負擔1萬2千元子女撫養費,至於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以2人地位、收入,判賠50萬為宜。

林女希望法官能裁定固定探親的日期,但其子女最大16歲,最小也有11歲了,都認為有電話可聯絡,願見母親時再聯絡即可,法官尊重子女意願。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跪八字腿裸女前 男掰「聊天」

【張欽╱台北報導】施姓婦人懷疑丈夫連啟祥外遇,去年十月到越籍女子阮氏住處捉姦,撞見兩人全裸,連男還跪在雙腿張開的阮女前方,連男卻老羞成怒,

摔鐵椅趕妻出門導致妻子胸部、四肢挫傷,挨告竟瞎掰到阮家找看護,因天氣太熱才裸體聊天,昨被士林地院依通姦、傷害罪判刑四月及拘役四十天,得易科

罰金十六萬元。 蘋果日報 20120926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賭誓又反悔 外遇男毀約吃官司 分享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男子外遇後寫悔過書,誓言再犯就做太監,結果再犯。妻子拿悔過書訴請離婚,男反指悔過書是妻子偽造,自己吃上誣告

官司。 一對林姓夫妻,婚後經常爭吵,丈夫被妻子捉到與另一女子有曖昧行為。妻子於是要求丈夫在公婆前寫下悔過書,男方在內容提到若再犯「願遭天打雷

劈,今生潦倒做乞丐,來世做太監」。 不料做丈夫的果真再犯,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還在法庭上拿出丈夫的悔過書,爭取有利裁判。但丈夫當庭否認悔過書

是他親筆寫,開完離婚訴訟庭後,跑到地檢署控告妻子偽造文書。 檢察官將悔過書送到刑事局鑑定筆跡,悔過書上面最後署名所捺印的指紋和林姓丈夫相符,

也沒有證據與動機顯示妻子會去偽造,檢察官因而認為悔過書縱非丈夫親筆所寫,至少也是經丈夫同意所製作。 檢察官於是將丈夫指控妻子偽文的部分處分不

起訴;但妻子反告丈夫誣告的部分,檢察官則依誣告罪起訴丈夫。1010912 分享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賭誓又反悔 外遇男毀約吃官司 分享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男子外遇後寫悔過書,誓言再犯就做太監,結果再犯。妻子拿悔過書訴請離婚,男反指悔過書是妻子偽造,自己吃上誣告

官司。 一對林姓夫妻,婚後經常爭吵,丈夫被妻子捉到與另一女子有曖昧行為。妻子於是要求丈夫在公婆前寫下悔過書,男方在內容提到若再犯「願遭天打雷

劈,今生潦倒做乞丐,來世做太監」。 不料做丈夫的果真再犯,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還在法庭上拿出丈夫的悔過書,爭取有利裁判。但丈夫當庭否認悔過書

是他親筆寫,開完離婚訴訟庭後,跑到地檢署控告妻子偽造文書。 檢察官將悔過書送到刑事局鑑定筆跡,悔過書上面最後署名所捺印的指紋和林姓丈夫相符,

也沒有證據與動機顯示妻子會去偽造,檢察官因而認為悔過書縱非丈夫親筆所寫,至少也是經丈夫同意所製作。 檢察官於是將丈夫指控妻子偽文的部分處分不

起訴;但妻子反告丈夫誣告的部分,檢察官則依誣告罪起訴丈夫。1010912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抓律師夫偷腥 遭情婦狠揍

自由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打官司打到床上去?高雄知名吳姓律師與訴訟當事人林女發生婚外情,吳妻抓姦在床卻被林女打傷,雙方互控傷害等多項官司,後

來擔心姦情曝光,有損顏面,兩造雖撤回告訴落幕,司法界卻廣為流傳。

據了解,經營服飾店林女,雖然年過40,但外表看起來僅30歲左右,身材、長相像模特兒,並與沈姓男友同居,後來林女發現沈男劈腿,2人感情生變,沈打

民事官司要求林女歸還房屋,及提起刑事竊佔告訴。

吳姓律師因擔任林女的辯護人,2人常見面洽談案情,加上早已與妻子約定分居,漸漸對林女產生好感,甚至還曾帶她回高市家裡同住。

今年3月25日凌晨一點多,吳妻返家拿東西,當場發現先生、林女衣衫不整,隨即報警並通知盧姓友人到場。不料,員警抵達現場時,林女認為吳妻已與丈夫

分居,無權干涉,涉嫌動手打傷吳妻。此時,在旁的盧姓友人,涉嫌出言要林女小心點,雙方互控傷害、通姦、恐嚇等罪。

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兩造均願意和解撤回告訴,息事寧人。據悉,吳姓律師經濟狀況不錯,擁有好幾間房子,他花鉅資與妻子和解,約定賠償金額不能對外

透露。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逮不到外遇證據 無良徵信業者拿合成照誆人妻

NOW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找不到外遇證據,竟然惡劣到自己捏造!台中市一名鄭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於是委託徵信社調查,沒想到,負責承辦的人員跟監多日還是找不到證據,竟然

運用電腦合成一張婦人丈夫和不知明女子的親密照,成功騙取39萬,直到婦人拿照片質問丈夫後發現是假的,事情才曝光。

傳出有員工用假證據騙取費用,這家徵信社工作人員態度顯得低調,不願受訪。去年一名鄭姓女子因為懷疑丈夫外遇,找上這家公司查真相、解決婚姻問題,

對方派出黃姓經理負責。

黃姓經理跟監多日卻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竟然以先進的電腦合成技術,把委託人丈夫照片和一名長髮、謊稱叫「小娘娘」的女孩合成一張親蜜出遊照,然後

誆稱是外遇證據,加上各種費用,向委託人索取39萬報酬。

委託的鄭姓女子不疑有他,還變賣黃金付費,直到出示照片向丈夫質問,丈夫喊冤說不認識該女子,進一步檢視,才發現照片根本是合成。對此徵信社員工回

應,「(黃男)很久前就被公司革職了,因為他素行不良。」

事情曝光之後,動歪腦筋的黃姓經理被公司革職,而被騙得團團轉的委託人因為差點夫妻感情失和,怒告這名經理,檢方審理也認為,如此行為實在缺德,將

這名經理以詐欺罪起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太熱了?與友人赤裸睡覺 太座告通姦

TVBS 洪彩綸 

台中市一名溜冰教練,日前被妻子發現,與女性朋友兩人赤裸躺在床上。妻子很生氣,控告兩人通姦,不過男子辯稱自己和這個女性友人不熟,兩個人會赤裸

躺在床上,是因為有裸睡習慣、加上天氣太熱了,才會脫掉衣服休息。不過這樣的說詞不僅太座不相信,檢察官也以通姦罪將兩人起訴。

溜冰教練細心的敎小朋友跳越跳板,就怕學生跌倒受傷;不過這名教練日前卻讓妻子身心都受傷了,因為妻子發現,他與女性友人赤裸躺在床上,控告兩人通

姦,但當事人強烈否認,說兩個人不熟,會赤裸躺在床上是因為太熱了。

台中地檢署襄閱徐錫祥:「自稱說不是很熟的人,會赤身裸體的在一個房間裡面,我想這是殊難想像,所以檢察官不採信他們的辯詞,依法提起公訴。」

這名教練在台中市頗具知名度,還開了一家直排輪店,但上午他沒有出面回應,不過朋友表示,楊教練桃花不斷,家人都很憂心,尤其是他媽媽,一直希望兒

子能快點回心轉意。楊姓男子友人:「之前她那個老公就是有這樣子過,所以老婆才暫時離開他,就是希望楊教練趕快回心轉意啦。」

楊姓男子表示,檢方取得的衛生紙等證物是事後太太拿出來的,加上衛生紙上面只有他的DNA,沒有驗出女性友人的DNA,對於被以通姦罪起訴,楊姓男子難

以信服。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辦事會「卡卡」 避孕器成通姦證據

自由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女家教老師與雇主涉嫌通姦不起訴發回續查後,由於雇主指稱對方裝避孕器,「辦事」會「卡卡」(不順暢),並坦承發生性關係,加上被查獲時雙方衣衫不整,依通姦罪起訴她。

 

據了解,去年9月23日凌晨,吳(撤回告訴)在家教老師廖女住處過夜,吳妻會同警方抓姦查獲時,廖女躺在床上,穿T恤、內褲,以棉被蓋著;吳則從床上站起來,僅下半身著內褲,依妨害婚姻罪嫌,移送雄檢法辦。

 

檢方查無衛生紙等其他涉案證據,認定廖女罪證不足後,吳妻不服上訴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交由另名檢察官開庭調查,發現吳姓夫婦和廖女談判的錄音光碟中,吳不僅坦承婚外情,還說由於廖女裝避孕器,做愛時覺得「卡卡」的。

 

檢察官乃傳喚廖女說明,她不否認避孕器是在4、5年前裝的,但仍堅決否認犯行,案情因而大逆轉。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6uJaBw.8wSd6UgXFLY6iYQ  

(記者包建信/高雄報導)   王姓市民被控妨害婚姻.地院依連續犯論處;但2審認為有9次通姦行為.發生在刑法廢除連續犯.改採一罪一罰之後.因此每(辦事)一次.判處徒刑2月.並應執行徒刑6月確定.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900元折算一天.

   據了解王某與女同事發生戀情後.自95年4越間起至隔年3越出.在王某高雄市住處和前鎮區興達賓館等處.涉嫌多次發生性關係.被女方發現提出告訴.

   承辦檢察官開庭調查後.依通姦罪將兩人提起公訴.但雄院審理期間.告訴人與妻子達成和解.撤回對他的告訴.並認為坦承犯行的王姓市民.所涉及通姦行為屬連續犯.僅依一罪判處徒刑5月.減刑為2月又15天.得易科罰金;女方則獲判公訴不受理

   不過.被告未達成和解.告訴人並認為量刑太輕.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了上訴.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法律有瑕疵撤銷改判.主因是被告涉案期間.橫跨行法修正前後.

   二審認為刑法廢除連續犯規定.是再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被告之前所涉通姦行為.不論次數多寡.均依連續犯論處.但之後應採一罪一罰.並查出去年1至3月.被告共通姦9次.因此判9個罪

   合議庭所持理由為.這段期間.告訴人見妻子外出.均有詳細紀錄在本子.加上其妻和被告也未否認.足堪認定.

        新聞分析


   刑法連續犯廢除後.通姦罪採一罪一罰.但因偷情證物蒐集不易.徒增法院對次數認定的困擾.加上量刑也不會太重.不如除罪化..刑法廢除連續犯改採一罪一罰後.通姦罪也多的次數認定的困難度.除非原告.被告等均自白無易議.否則事過境遷.去哪裡找證物.釐清外出幽會(辦事)時間.地點.次數?

   次外.一天內在不同地點(做愛)要算一罪或數罪?萬一碰上數十次或上百次的涉案行為.又如何認定次數或量刑?

   法界人士表示.通姦罪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早已除罪化.主因是男歡女愛在道德上應受非難.並單負民事責任.而不是以刑法來規範.

   婦運人士則認為.國內法治教育不夠成熟.現階段配套措施又未落實.婚外情造成家庭破碎.名是的賠償金有時還因被告等脫產而拿不到.認為除罪話不易實施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duc8N6hKCjTZ64zR8GuQNQ  

    高雄徵信社|全省徵信|外遇|蒐證|婚姻

 婚外情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如一場巨大的浩劫..人面對浩劫.便很想早些解決它.度過它.於是便出現情緒上的波動.一時想摧逼配偶早日離開第三者.逼他給自己一個明確答覆;一時自己想離開.早日脫離這種痛苦的狀況..然而欲速則不達.對於受婚外情打擊的人來說.在這個階段.最重要是鎮定和耐性;首先要穩定因打擊而受傷的情緒.了解清楚整件事情的事理.明白自己的需要.才可以做出挽回或離開的決定.否則為了急於離開痛苦而匆匆做決定.往往引來日後無限的悔意..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忙可以減去日後的悔意

  恩琳發覺丈夫與公司同事有染.情緒實在控制不了.吵吵鬧鬧了半年.丈夫都還是一腳踏兩船.她曾答應離開第三者.結果半年了還是藕斷絲連 . 恩琳無法忍受.多次提出離婚.然而他心裡亦知道自己不想離婚.只是覺得無計可施.惟有用離婚威逼丈夫.逼他早日離開第三者.但經常提出離婚的威嚇指令她們的婚姻關係愈弄愈遭.結果丈夫真的贊成離婚.恩琳便在無可選擇下榻尚離婚的路.離婚的過程充滿怨恨.法律的手續完成了.但恩琳一點也不感到快樂.而且感到更痛苦.既然是自己提出離婚.已無挽回的餘地.有時回想起來.恩琳也會為自己過早提出離婚而後悔不已

  卓彥剛好相反.知道太太有婚外情.不惜貶低自己.做盡一切來挽救這段婚姻.太太投訴說她在婚姻中經歷甚麼痛苦.卓彥不加思索地認錯;希望認了錯.做回太太喜悅的事.便能討回她的歡心.但無論她做什麼.太太還是依戀別的男人.卓彥感到非常生氣.既然做盡一切都是枉然.做什麼也是白費.何苦呢? 於是由討好便為指責.辱罵太太水性楊花.朝三暮四 . 可惜指責過後.又感到後悔.便做回討太太喜悅的事.如是者他在討喜與指責的兩集中徘徊.感到非常辛苦..最後太太受不了這種煎熬.便主動搬離家園.卓彥不段懊悔自己曾付出的一切.覺得自己是天下的大笨蛋.憎恨太太之餘.亦憎恨自己

   經歷被出賣的打擊.感到一切都是荒謬之餘.最難處理的是情緒上波動.怎樣協助自己處理這方面的情緒? 提供一些參考的方法.或許能有些幫助
 
  1.焦點由外轉內
    當我們感到週遭的環境失控時.通常自然的反應便是把精神放在外在的環境.企圖找出問題的成因.目的是對症下藥.令事情早日得到控制.情況有如發覺屋內水侵.便集中注意力找出漏水的地方修補.以解決水侵的問題.於是很多受配偶婚外情困擾的人.不斷在腦理搜索問題可能出現的原因.每一件小事也想過不停.以為這樣做便能盡快解決問題 . 毋疑能找出原因是有幫助的.但在受傷的情緒下找原因非但解決不了事情.而且會令自己鑽(牛角尖).進入了死胡同的狀態.再這個時候.不妨把焦點由外轉內.嘗試留意自己內心的聲音.接觸自己受傷的情緒

   配偶有婚外情對人產生傷害.究竟傷害了自己什麼?是傷害自己的自尊.還是摧毀了自己的信念?受了打擊.通常是讓自己了解自己的最好機會.在風平浪靜的日子.沒有人會問自己的自尊建基於甚麼.受了打擊之後.才驚察自己的尊嚴是建立在別人的認同和讚賞上.甚至相信人是那永恆不變的救主 . 打擊讓人再一次檢定自我價值的根基.和一些誤以為真的信念

   或許有人會質疑這個時候是解決問題的時候.不是了解自己的時刻.然而在充滿奧秘的親密關係裏.不是以為用簡單的解決問題邏輯便可以解決問題.婚外情的出現.往往挑戰我們最深刻的信念和自我認識.從混亂中.一一檢視自己的信念.在這檢視的過程中.更能讓我們了解關係的真相. 大雄便是在太太發生婚外情後.才了解自己一向視婚姻關係為滿足個人需要的場所.太太多年的忍讓和痛苦從來不能令他有什麼回應.直至太太離家出走的一天.他才知曉自己是一個(自我中心)的人.他受了很大的打擊.卻有切頭切尾的反省.最後太太離開了.但他卻成為可愛的人
  
  2.留意自己的情緒變化
   既然焦點由外轉內.我們可以開始留意自己的情緒變化模式和情緒所帶來的信息.比方當丈夫沒有致電回家心理便懷疑他跟那個女人幽會.心裏絞痛.究竟這種絞痛背後是什麼信息?是覺得自己不被重視.還是感到自己信錯人.甚至可以了解自己為甚麼需要丈夫對自己的重視?為什麼自己這般自信.認為自己不會信錯人?這一切的反省.會帶自己進入深刻的自我認識.更加幫助自己庸有自己的情緒 . 絞痛是屬於自己的.丈夫是不同於自己的個體.不會期望他做出什麼是令自己的絞痛消除.因為屬於自己的情緒由自己來紓解.很多人很難進入這個歷程.往往要討回公道.既然是丈夫與人幽會會令自己痛苦.待他回來後便跟他算帳.硬要他做一些事情來安慰自己.或是逼令他答允以後要怎樣怎樣.得不倒誓不罷休
 
   再這個時候要對方做一些事情來安撫自己的情緒是很困難的.因為在表達期望和討回公道的情況下.對方很容易覺德被指責.甚至感到被攻擊.再加上潛藏的內疚感.非但不能做甚麼來安慰受傷的配偶.反而會令他愈走愈遠.加入指責的戰圈.誘惑適用謊言.用假誓來避過爭端.結果夫婦關係更加疏離
 
  3.紓解情緒
    了解自己.接觸到自己受傷的情緒.便需要用紓解的方法來處理它.再紓解方面.每個人氣質不同.適用於某人的方法未必是用於他人.在我的輔導經驗裏.發覺人先要了解自己素來紓解情緒的方法.才能發展一套適用於自己的紓解方法.大致上因應不同人的氣質.有以下數類 :

 a.分散注意力: 某種人是喜歡用行動來處理情緒的.她們不能靜靜地呆坐半天.愈是感到孤單.愈會頹喪.腦裏便會胡思亂想.這種氣質的人適宜為自己安排多些活動和事情.把注意力集中在別的事情上.情緒便會慢慢紓解

  b.用空間讓自己接觸自己:另一類氣質的人.不喜歡再痛苦時與人接觸.愈令自己情緒和思想絮亂.甚至感到很大壓力.她們喜歡一個屬於自己的心靈空間.讓自己接觸和撫摸自己的感覺.她們喜歡透過寫日記.唱歌.接觸大自然等來化解那受傷的情緒

  c.用釐清事理來安慰自己: 對另一些人來說.分析的過程便是紓解情緒的方法.用腦把事情分析的清清楚楚.釐清事理之間的關係.既使結果不是所願望看見的.但分析的過程便把受傷的感覺沖淡 . 在分析過程裏.她們更認清自己的位置和限制.用思想來調校情緒
 
  不論什麼紓解方法.目的是在此階段平靜自己.不讓過激的情緒反應影響自己再婚姻中的決定.又或是為了避開痛苦.過早下了不成熟的決定(premature closure)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yOCQYJ__oxzE.JHPYgU5Zw     當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元配的反應是憤怒、不滿、傷心、懊惱、不安、恐懼、            

               自怨、自責、丟臉、羞愧、沮喪、妒嫉等各種複雜情緒會一湧而來,有很多人甚至會

               有被出賣的感覺。面對另一半的外遇,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其結果也會有所

               不同。當然,外遇的危機處理方式,因人而異,並無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模式。  

               常見的外遇處理策略如下:

                 (1)壓制策略:在外遇事件中,元配仍然擁有許多道德上及法律上的資源及權利。因

                        此,採取壓制策略,是最常見也最普遍的外遇危機處理策略。許多婚外

                        情如果曝光,會造成外遇者及第三者的許多壓力及傷害。因此,當元配

                        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經常會有興師問罪的舉動,讓外遇曝光,甚至訴

                        諸媒體,這對於那些富商巨賈或公眾物而言,更是一個致命的打擊。在

                        法律上,元配握有捉姦的權利,捉姦之後,依法可以提出告訴,追究外

                        遇者及第三者的通(相)姦罪責,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仍得撤回

         告訴,甚至還可以只對配偶撤回告訴,讓第三者單獨承擔刑事責任(註)。在民事上外遇者與第三

         者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元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甚至可以請求判決離婚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

         產上的損害賠償與贍養費(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八五條、第一○五二條、第一○五六條、第一○

         五七條)。
   (2)迴避策略:面對配偶外遇的壓力時,應先審慎度量內外形勢。如果立刻與另一半或第三者攤牌,對自己反而

         不利;或攤牌之後會消耗太多自己的資源;或第三者條件形勢比人強,如果現在攤牌,反而自取其

         辱;或目前掌握資訊有限,以靜制動較為有利;或尋求、等待支援,由他人(例如另一半的父母、

         第三者的配偶)來處理比自己處理更為有利等情況時,元配如果採取迴避策略,暫不攤牌,可免自

         曝其短,又能爭取時間與空間,尋求後續的因應策略。
    迴避策略,應注意下列事項:
     1.要冷靜理智面對配偶外遇事件,千萬不可感情用事,吵吵鬧鬧。
     2.要剛柔並濟,先柔後剛。先迴避甚或消耗第三者的優勢及氣燄,先支配外遇者,待第三者由強變弱,由優變

      劣之際,再轉守為攻,掌握優勢。
     3.迴避策略,並不是視若無睹,像鴕鳥一樣,眼不見為淨。而是在於以我之「逸」以代彼之「勞」(當外遇

      曝光時,外遇者及第三者,大多會惶恐躊躇,甚至自亂陣腳),就能審時造勢,掌握有利於己的形勢。
     4.迴避策略,並不是逃避,也不是守株待兔,而是要靜觀勢態,然後「知己知彼」,使我有「逸」之機,能 

      夠控制主動權,支配形勢發展。
     5.促使另一半出軌的情況,例如性生活不協調、溝通不良、性格不合、中年危機、生活壓力、觀念與認知的

      衝突、夫妻角色協調不當等,都是會促使另一半往外發展,另結新歡的原因。而外遇通常都有脤絡可尋,

      平時就應多關懷另一半,注意各種外遇的軌跡及訊息,以預防外遇的發生。在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更應

      了解促使另一半外遇的真正原因,努力改善夫妻關係及婚姻生活,避免使婚姻狀況更形惡化。
     6.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應先冷靜以對,先行了解外遇的來龍去脈,誠心了解外遇的緣由,查明外遇的類

      型、外遇的對象,才能「知己知彼」,化解外遇的危機。
   (3)圍堵策略:
    許多女人都知道,要控制男人的行動只要抓住下列三點:
     1.性:性對男人而言,是婚姻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件事,也是造成男人偷腥出軌的理由之一。因此許多女人

        為避免或降低男人婚外情的機會,都會想盡辦法維持女性的魅力與性感,甚至不惜以金錢來塑造女性

        的美,為的就是控制掌握男人的性需求。
     2.金錢:男人如果沒有錢,想要搞出什麼名堂,絕非易事。因此許多女人在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第一個會

        先想到控制男人的金錢。
     3.時間:男人縱使沒有錢,但是只要有時間,仍然可以憑其才華或三寸不爛之舌來玩出花樣。因此,許多女

        人認為控制男人金錢後,只要能夠再掌控其時間(例如陪他交際應酬、假日陪他打高爾夫球、安排全

        家渡假),男人就會像孫悟空一樣,怎麼也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
      其實,圍堵政策並不是化解外遇危機治本的方法,女人即使能夠控制男人的性、金錢及時間,但是如果

    留不住男人的心,男人遲早仍會逃離這個家而另結新歡。
    (4)妥協(容認)策略:當第三者與元配二方均互不退讓,而元配又不能擁有優勢時,如果直接衝突、攤牌將

    會造成更大的危機,許多元配會採取妥協(容認)的策略,以免衝突態勢昇高,婚姻破裂,甚至帶來玉石俱

    焚、兩敗俱傷的後果。
    在外遇的事件中,採取妥協(容認)策略的常見情形有:
     1.元配因為害怕獨自一人過日子,情願依賴他(她),寧願選擇在不完美的關係中得到一點點的牽絆與關

      愛,而允許另一半外遇。
     2.元配自己有外遇,根本無法理直氣壯地責難另一半,或希望另一半外遇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因此默許、

      容認另一半出軌。
     3.有些人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有舒適的生活,為了維持這方面的條件,就必須容認另一半有外遇的情況。有

      許多嫁給了有權有勢有地位的人,例如富商巨賈、政治家、知名藝人、作家等,做太太的願意容認先生的

      不忠,為的是要繼續這段婚姻關係,以換取先生所能給予的尊貴身分地位及所需要的經濟來源。
     4.為了孩子,勉力維持這個家,又怕失去經濟上的奧援,只好妥協或容認另一半外遇。
     5.深信另一半外遇是因為一時的迷惑,時間一久,失去了新鮮感及刺激性,就會倦鳥歸巢,回到自己的身

      邊。
   (5)退讓策略:當第三者條件優於自己,形勢比自己強時,許多元配會採取退讓策略,尤其當元配早已厭倦婚姻

    或疲於應付婚姻的狀況時,退讓可以避免損失擴大,有時還可以藉退讓而取得一些資源,例如財產的分配、子

    女的監護權、贍養費等等。有時假「退讓」之名,讓另一半提早現出底牌,在元配與第三者間作個抉擇,而不

    是像鐘擺一般在兩邊搖擺不定。有時元配採取退讓策略,會促使另一半省思婚姻的認知,在置之死地而後生的
    策略運用之下,另一半反而不再明目張膽或一再拈花惹草,而浪子(女)回頭,與婚姻伴侶重建家庭關係。

當配偶有外遇時,元配應有那些心理建設?
   (1)瞭解婚姻的體質、病因及病情:才能解決婚外情的問題婚外情的問題,並不是只有三個人的問題,通常都會

    殃及無辜的子女及其他親人,可以說是千頭萬緒、糾結難解。當外遇發生時,元配雖然擁有較多的法律資源,  

    可以捉姦、可以提出通(相)姦的告訴、可以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可以請求判決離婚、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及贍

    養費,但是在其他方面,尤其是在外遇者的心中,第三者通常較為優勢,攤牌的結果,元配未必能夠佔到任何

    便宜。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的問題時,經常會因憤怒而喪失理智,反而更加曝露了自己的弱點,讓第三者

    乘勢而入,在一消一長之間,元配反而變成弱勢的一群,婚姻甚至就此終結瓦解。其實,外遇問題的處理策

    略,並沒有一標準的公式,許多婚姻問題專家的建議,對某些人而言,確實能收到一些好的效果,但對某些人

    而言,卻可能會水土不服,越攪越亂。這是因為每對夫妻的婚姻狀況各有不同,就像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因

    此,婚姻諮詢專家在開處方箋解決婚外情問題之前,一定會先瞭解諮詢者婚姻的體質、病因及病情,才能對症

    下藥。
   (2)面對外遇問題的心理建設:許多人在面臨另一半外遇的衝擊時,常會被自己的情緒弄得六神無主,而在處理

    外遇問題的技術上,顯得笨拙無比。其實,婚姻問題本來就是錯綜複雜,有許多所謂婚姻專家,他們能夠著書

    演講,但是仍然不能很妥善圓滿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可見婚姻問題的複雜性。而一般人本來就缺乏處理婚

    姻問題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其不能冷靜、理智、有條理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也就不足為奇了!
    面對外遇的問題,總不能一味逃避,遲早都要有一個結果。除了必須冷靜之外,下列心理建設極為重要:
     1.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的問題時,心中總是茫然無緒,到底自己還要不要這個婚姻?能不能完全寬恕曾

      經背叛自己的另一半?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是什麼?在乎婚姻的是什麼?連自己都沒有定見及認知,如何能

      掌握解決問題的方向?因此,處理外遇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2.確切瞭解自己要怎麼做(如何做)?
      能夠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才能進一步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是採取壓制策略、迴避策略、圍堵策

      略、妥協(容認)策略,或是退讓策略,一切取決於自己的決定。
     3.真正的去做(實行階段)
      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之後,接下來的就是要真正去做、去實行,否則一切都是空談,一切還是回到原點。 

      千萬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直覺,而自以為自己最了解另一半,其實,婚姻存有太多的盲點,這些盲點經常就

      是外遇問題的徵結所在。多諮詢專家的意見,尋求社會支援系統的幫助,再加上自己理智的判斷,真心誠

      摯地去解決問題,才是處理外遇危機的最好策略。

  結論:
   (1)夫妻互負貞操的義務,法律為維護夫妻正常的性生活秩序,設有通(相)姦罪的處罰規定。因此,縱使夫妻

    感情觸礁,分居多年,只要沒有依法簽字離婚且為離婚戶籍登記,在法律上仍屬有配偶之人,這種有名無實的

    夫妻,如果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仍是通姦罪處罰的對象,應特別注意。
   (2)外遇並不是男人的專利,根據專家的調查報告,女性外遇的比例已有直逼男人外遇的趨勢。尤其新時代女

    性,追求自我,性開放已經不再是罪惡,「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只要性,不要愛」,已是現代男

    女交往的通關秘語。然而,在「通姦除罪化」之前,只要有婚姻的形式存在,夫妻雙方均受法律的保障。刑法

    通姦罪的規定,在處罰違反貞操義務的一方,不僅保護女性配偶的權益,同樣保護男性配偶的權益,女性如果

    外遇通姦,男性的配偶,依法仍有捉姦的權利,只要罪證確鑿,外遇者仍然要付出代價。
   (3)通姦罪及相姦罪,依法配偶得於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但如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者,則

    不得告訴。但所謂「事前縱容」,係指在通姦之前,放縱或容許其配偶與人通姦之行為而言。至於相姦之人,

    原不必經其容許(院字一六○五號)。惟縱容行為,必須有積極的意思表示,如僅知有通姦的事實,緘默未表

    示意見,尚與縱容之情形不同。故如夫妻協議分居,甚至夫已言明「如果妳另有男友,我就簽字離婚!」等

    語,尚不足以證明夫對妻之通姦行為有事前縱容之意思,妻千萬不要以為自此即可「自由自在,諸法皆空」,

    如有通姦行為,夫如依法提出告訴,妻仍難免於刑事責任。
   (4)夫妻感情倘若觸礁,應共同面對事實,以理性、冷靜的態度尋求解決之道,而不是非要將對方綑綁在惡質的

    婚姻生活中。其實,就許多角度而言,離婚並不見得不好,社會上從一而終的觀念漸已改變,與其將雙方綑綁

    在惡質的婚姻生活中,互相傷害,甚至傷及無辜的子女,不如勇敢地走出婚姻的陰影,對當事人及孩子未必不

    是一件好事。婚姻沒有出軌,雖然並不能表示愛情絕對忠誠,但是如果外遇出軌,絕對是對婚姻、感情的背

    叛。當愛情褪色、情感變調時,像鴕鳥般地一味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你是繼續拖著受創身心勉強維持已經

    千瘡百孔的婚姻?還是運用法律的大斧砍斷鍊住兩人的枷鎖?一切仍要取決於自己理性的決定。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何不找徵信社就能找到外遇的證據:  


Q:我朋友最近懷疑他老公和公司同事有曖昧關係,因為我朋友偷看她老公的手機出現怪怪的簡訊及線上聊天的內容也都很不尋常,可是她沒有錢可以找徵信

社跟蹤,所以想幫他問問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到很有力的證據或者要怎麼攤牌才會讓他沒有狡辯的機會,因為她老公最近的行為舉止真的很怪,拜託大家囉 
A: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則之下,當配偶一方知道有外遇想訴訟離婚的話,簡單的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有效證據,有利證據指可以

在法院上提供可以讓檢察官相信與可以讓對方以及第三者賴不掉的證據。也就是證物可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 ...等,能證

明外遇者有性行為的物證,當然抓姦在床這是最有利的。當另一半外遇時與第三者有通姦行為者,配偶有權到法院告老婆或第三者,通姦罪名,就是「妨家害

庭」成立者,出處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是你另一半或第三者皆可同時請求名譽賠償金,而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而抓姦後夫妻之間有的權利分

成五點:


一、你可以要求離婚或不離婚


二、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三、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的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四、你可請求配偶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或教育費


五、你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名譽賠償金」


若需要抓外遇其實還是找徵信社比較妥當,畢竟徵信社是這方面的專家這是無可厚非的,請律師僅能幫你從現有的證據,去加強點綴突顯這個證據的重要性,

但是證據不足也無法進行,缺乏證據就必需要去找證據(去設計),而徵信專員當然會幫你找到有效證據。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您權益受損,由於證據不足、舉證不易的情況下,司法途徑無法為您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的時候,在歐、美等先進國家私家偵探可以接受委任進行調查蒐證,協助受害人收集訴訟所需的證據。國內礙於現行相關法令並無「偵探」營業類別,因此,類似民間自行徵信搜證調查等自力救濟的調查行為,通常都由民眾自行委任徵信社或徵信公司來進行調查工作。 
產品被仿冒,等到執法單位幫你查緝仿冒品,通常會等到商機盡失損失慘重。您會自行調查而四處碰壁,還是會委任專業有效率的徵信社幫你調查蒐證,進而舉發查緝減少營運損失。 
工程師或研發團隊將研發之產品轉賣競爭廠商賺取暴利! 
員工侵犯敬業禁止條款,競爭廠商惡意挖角獲取營運機密! 
反傾銷商品被不肖貿易商透過三方貿易,嚴重打擊政府保護國內產業政策! 
虛設行號惡意倒閉,企業信用徵信調查,授信程序亦形重要! 
台北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表示,國內徵信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是從事私家偵探的業務,其餘三類包括工商資料蒐集、動產不動產鑑定和工商徵信調查,對外遇、產權、信用、犯罪調查,協助警方辦案和保護消費者權益都有很大的貢獻。 
徵信社業者說,台灣目前是一個資訊不公平的社會,有錢有勢的人可以取得一般人得不到的資訊,例如最近連續發生房地產業跳票事件,只有銀行間可以掌握業者資金流動和產權,並採取適當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最後被犧牲的都是一般民眾,徵信社,就可以代替民眾取得常人無法接觸的訊息和業者的債權資料。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尹章華說,法治進步國家都有建全的徵信業,以美國為例有一千多所大學設有刑事偵察院系,徵信業者甚至可針對檢調單位的偵查,進行反偵查維護人權。因此政府要做的不是取締,而是使徵信業合法化、制度化。 
律師尤英夫說,國內目前在檔案法、國家機密法、個人電腦資料處理法方面的規劃還不夠健全,在戶籍法、商業登記法和公司法方面的規定也不夠公開。 
因此,政府應推動資訊自由化,適度的放寬取得戶政、地政、財稅資料,可減少不肖徵信業者和官員勾結的情形。

台大法律系教授蔡墎銘說,工商社會是資訊社會,需要透過專業徵信人員蒐集資訊,同時刑事訴訟法中有自訴條例,如果沒有徵信人員協助受害人蒐集犯罪證據,自訴條款將形同虛設。同時律師無法透過檢調單位查案時,也必須依賴徵信業者的協助。

viv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